新版安责险实施办法发布,临时聘用人员等被纳入保障范围 · 中国

Thomas 17 0

2025年4月2日,据应急管理部网站消息,应急管理部等七部门发布新修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简称《办法》),其中将生产安全事故每人死亡伤残责任全国最低保障限额由30万元提升至40万元,还扩大了保障范围,临时聘用人员、被派遣劳动者等也被纳入保障范畴。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对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有关经济损失等予以赔偿,并且为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服务的商业保险。

《办法》明确,从事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投保安责险。安责险的赔偿范围包括被保险人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依法应负的从业人员人身伤亡赔偿,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及相关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事故鉴定、法律诉讼等费用。

应急管理部、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办法》提高了保障额度,将生产安全事故每人死亡伤残责任全国最低保障限额由30万元提升至40万元,各地可在全国最低保障限额之上,结合实际确定当地最低保障限额。据了解,目前有的地区最低保障限额已达80万元。

同时,《办法》扩大了保障范围,明确安责险应当覆盖投保企业全体从业人员,将临时聘用人员、被派遣劳动者等有用工关系的人员纳入从业人员范畴,保险金额实行同一标准,不得因用工方式、工作岗位等差别对待。

界面新闻注意到,这是国家层面首次明确将安责险保障范围覆盖至临时聘用人员、被派遣劳动者等群体。此前,陕西省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要求投保单位的保障范围应当覆盖全体从业人员并包含劳务派遣人员。山西省2020年也提出,安责险投保单位的保障范围覆盖全体从业人员,实行同一保险金额标准,不因用工方式、工作岗位等差别对待。

江苏省则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承担安全保障责任等,不得将责任转移给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灵活用工人员。

为确保安责险制度落地落实,《办法》针对保险机构、生产经营单位和受委托开展事故预防服务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在安责险实施过程中容易出现的若干违法违规情形,提出了责令限期整改、约谈、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等惩戒措施。

《办法》还强调,为防止出现限制市场公平竞争的现象,应急管理部门、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斥、限制市场公平竞争,或对市场份额进行分割、分配,或违规干预安责险市场经营活动,防止安责险制度在执行中变形走样,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 评论列表

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