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铊中毒”案受害者朱令的父母,日前曾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交的《侦查监督申请》在遭遇延期处理后迎来答复。
2024年4月15日,朱令父母向最高人民检察院递交了《侦查监督申请》,请求“对朱令被投毒一案侦查过程中有关部门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对其提出纠正意见或者检察建议并督促其对该案继续侦查”。
关于《侦查监督申请》的具体内容,界面新闻注意到,其“朱令我们在一起”微信公众号提到,有关部门的侦查行为中存在一些违法之处,包括“结办”案件违法;没有认定犯罪嫌疑人与事实不符;解除对孙某的出国限制并为其变更身份信息违法;以缺少“直接证据”为由不作为,于法无据。
不过,在今年的9月16日,朱令的清华校友即华霖救助基金发起人张黎利在其个人公众号发表文章《朱令父母再次致信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不再延期处理监督申请》称,2024年8月26日,二老接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电话,被告知此申请属于信访事项,是按照最高检有关信访工作的规定进行的延期,延长办理的期限应为三个月,但还有可能因为案件复杂再次延期。
时隔一个半月,该《侦查监督申请》迎来答复。10月29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等4人面见朱令父母,当面答复朱明新侦查监督申请主要内容:经过查阅案卷材料,并没有发现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之所以有领导批示,是因为案件影响大;本案没有撤销案件,“结办”案件并非刑事诉讼法中的程序,实际上是无法侦破而挂案;孙维曾经被认定为犯罪嫌人,没有解除其犯罪嫌疑人的手续; 侦查机关有解除其出境限制的手续,依据是两高两部的有关规定。
此外,对于孙维改名孙释颜和出生日期,侦查机关是知道的,但是否符合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在检察院侦查监督的范围。检察机关认为将孙维作为犯罪嫌疑人移送审查起诉需要证据确实充分,现有证据不能达到这一标准。清华毒物管理不严导致其他人也可能获取铊盐、朱令还在校内有其他活动地点、除了同宿舍人员还有其他人员也可能进入其宿舍等事实,都不能排除其他人投毒的可能。
再次,贺敏博士的实验证明朱令1994年8月开始中毒,但现有证据只能证明孙维1994年11月开始接触铊盐,所以该证据不能推动案件。最后,案件是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受理,今天当面答复并没有书面答复,符合《人民检察院办理群众来信工作规定》,家属要求的话可以出具书面答复。
对此,朱令父母当场回复称,其他刑事案件并不需要领导批示也没有“结办”手续,本案明显受到权力干预,领导批示“结办”案件导致案件无法进一步开展;孙维被认定为嫌疑人,如果没有解除其嫌疑人身份的法律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不得允许其出境;孙维作为犯罪嫌疑人,其更改姓名和出生日期将对案件侦查带来困难,有可能导致其逃避侦查,侦查机关明知仍允许,是渎职行为。
此外,虽然批准孙维更改姓名和出生日期属于行政管理行为,但是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也应就此事进行调查并就发现的违法行为转交有权机关处理;尽管从每个因素看存在其他可能性,但是将所有作案必要的因素综合起来看,只存在一种合理的结论,就是孙维是唯一的嫌疑人,并不存在其他的合理怀疑,这已经达到了移送起诉的要求。
最后,1994年8月虽然是暑假,但清华有小学期,朱令还是在校内中毒,而且也不能排除孙维盗取实验室铊盐的可能。
值得注意的是,在2024年的11月8日,朱令父母在网络公布《侦查监督申请》全文,发布几小时后文章被下架。此后,在11月11日,朱令父母收到书面答复称,经审查,1994年12月、1995年3月,朱令令先后两次因突发富腾、眩晕等症状入住北京同仁医院、北京协和医院治疗。1995年5月2日,确诊为铊中毒。同年5月5日,公安机关接到报案,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采去了当时条件下的各种形式侦查措施。审查中,未发现公安机关存在侦查违法情形。
界面新闻此前报道,朱令出生于1973年11月,是清华大学化学系物理化学和仪器分析专业92级学生。1994年11月24日起,朱令出现中毒症状,发生肚子疼、吃不下饭,以及头发脱落、入院未愈等现象。1995年3月26日,朱令再次病重被送入协和医院,昏迷长达5个月,出现中枢性呼吸衰竭等情况。
当时因互联网还未普及,朱令多名同学将这种不明的病症翻译成英文,通过互联网向全球发出求救电子邮件,最终锁定了是铊中毒,但因错过最佳救治时间,毒素已对朱令的大脑和神经系统造成了不可逆的伤害。
从1994年中毒开始,朱令的智力、视觉、机体和语言功能没有得到恢复,生活始终由年迈的父母照料。2023年11月24日,朱令在病床上迎来50岁生日的前夕,脑瘤发作,颅压过高,瞳孔放大,高烧至39℃,陷入重度昏迷。在朱令生日当天,其父亲曾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对这个案件已经放下了,这个结果已经很好了,当年的案件已经查得很清楚了。”同年12月22日,朱令在北京去世,年仅50岁。
关于该案,此前在1995年5月7日,北京警方曾对朱令被投毒一案正式刑事立案,直至1998年8月25日决定“结办此案”。网络流传的相关文件显示,侦查机关结办此案的原因是“直接证据不足,继续侦查难度大”。朱令当时的室友孙某被认为有重大嫌疑,警方也曾锁定凶手就在朱令的“身边”,但仍无法侦破案件。
2013年,复旦大学投毒案告破,再度引发了公众对此案的关注。界面新闻此前报道,北京市公安局“平安北京”微博曾对“朱令案”作出回应,称因从朱令出现中毒症状到公安机关接报案件,时间已近半年。相关场所没有监控设施,犯罪痕迹物证已经灭失,尽管办案人员尽了最大努力,采取了当时能够使用的各种刑事侦查措施,仍未获取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直接证据,此案最终无法侦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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